【本文来自《这种公权力出面“彩礼限高6万”的政策,看似折中主义,实际最坏选择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以法律形式固化彩礼的具体金额是最蠢的办法,等于事实上肯定了彩礼的合法性。

我个人以为,如果一定要用法律改变彩礼逐年增高的恶习,那么最好的方法应该是尊重传统,不反对彩礼,但要从法律的角度硬性规定若婚姻中有“彩礼”,则女方必须对等尊守传统等价返回“嫁妆”。

这招是明确的以毒攻毒,以“传统”之名回敬“彩礼”,同时配合舆论引导,形成不回“嫁妆”就不体面的纷围,就可以快速扭转社会风气,从而实质解决年轻男性因“彩礼”而逃婚的现实。

这个方法,国家无需支出具体的资金,也没有违背传统习惯,恰恰相反,国家是在鼓励传统习俗。

真正受伤的,只有以婚姻之名敛财的“捞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