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李晓丹

4月6日,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《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从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、助力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、共建共享中国电子商务大市场等方面提出16条举措,推动构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框架体系。

《意见》将“培育产业电商”置于突出位置,具体举措包括开展“产业电商惠企对接”活动,指导电商企业发挥优势,对研发制造、仓储物流、销售服务等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,促进产供链高效协同;鼓励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,打造电商特色产业集群;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强全球集散分拨体系建设,开拓国际市场等。

这一政策的出台,可以看作是电子商务发展从“流量驱动”转向“产业驱动”,互联网深度链接产业。其核心命题就是:电商如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?

过去十余年,电子商务经历了爆发式增长,网络零售额跃升至十数万亿元,直播电商、即时零售、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层出不穷。据商务部2026年1月召开的全国电子商务工作会议发布的数据,中国已连续13年位居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。然而,在高速发展的背后,电商与实体经济之间始终存在一定的温差与断层。

一方面,电商平台的流量红利逐渐见顶,获客成本持续攀升,单纯依靠“卖货”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。另一方面,大量实体企业,尤其是中小制造企业,仍停留在把电商当渠道的初级阶段,将产品挂上网、找个主播带货,就以为完成了数字化转型。这种浅层融合,既不能真正改造生产制造环节,也没能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,电商与实体并非“一盘棋”。

这种现象反映出一个更加深层次的问题:电商平台积累的海量消费数据,与生产端的研发制造之间,始终缺乏高效的回流通道。消费者想要什么、偏好什么、痛点在哪,这些信息本应直接指导产品设计和生产排期。但在现实中,由于数据鸿沟的存在,电商数据并不能为生产端提供有效数据,销售端也出现了供需错配、库存积压等问题。

正是看到了这一结构性矛盾,此次《意见》将“培育产业电商”作为破局的关键抓手,推动电商从卖货走向体验用户需求。

当然,推动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并非一蹴而就。在实践中,需要警惕三个“不能”:

不能只要流量不做服务。电商平台不能仅仅提供交易场所,而应当主动深入产业带,了解企业的真实痛点。对于广大中小制造企业而言,它们最迫切的需求不是流量,而是不知道如何分析消费数据来指导产品设计,不知道如何优化库存管理来降低资金占用,不知道如何打通线上线下实现全渠道运营。如果平台只提供交易场所,却不提供诊断咨询、技术工具、人才培训等深度服务,产业电商就会沦为“新瓶装旧酒”。

不能赢者通吃。在产业电商生态中,平台企业、制造企业、物流企业、服务商等多元主体应当形成共生共荣的关系,而非平台单方面攫取利润。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,是产业电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。平台企业应当转变角色,变为“共建者”,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。

不能一刀切。不同行业、不同规模的企业,其数字化需求和转型路径各不相同。一家年产值500万的家具厂和一家年产值50亿的服装集团,其数字化需求和转型路径截然不同。如果盲目套用电商模板,不仅无法提升效率,反而可能增加企业负担,引发数字形式主义。正确的做法是,尊重产业规律和企业意愿、因企施策。

此次《意见》的出台,为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指明了方向。但真正的破局,还需要政府、平台、企业三方协同发力。

对政府而言,要加快完善数据流通、知识产权保护、跨境通关等基础制度,为产业电商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。对平台而言,要从流量思维转向产业思维,沉下心来打磨数字化工具和服务能力,真正成为实体企业的“数字化合伙人”。对企业而言,要主动拥抱变化,不仅仅将电商作为销售渠道,而是通过数据驱动研发、生产、服务的全流程再造。

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,本不应是此消彼长的替代游戏,而是相互加持的增值循环。电商深耕产业端,打通供应链堵点;实体拥抱数字化,释放全要素生产率,这才是中国经济实现质效双升的有效路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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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晓丹

宏观经济研究院秘书长